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横县位于广西东南部,东连贵港市,南接灵山县、浦北县,西界邕宁县,北和宾阳县接壤。县城与广西首府南宁市相距124公里,距沿海经济开发城市北海200公里。全县下辖17个镇5个乡,总面积3464.3平方公里,耕地总面积63673公顷,其中水田40700公顷,旱地22973公顷,有林面积15.25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43.99%。全县总面积3464平方公里,地貌以丘陵、平原为主。横县建制于汉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有2100多年的悠久历史,全县辖17个镇5个乡,总人口108万人,有汉、壮、瑶等15个民族。横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日照充足,气候温暖,雨量充沛,夏长冬短,无霜期长,宜于动植物生长。横县农业以水稻、甘蔗、茉莉花、茶叶、桑、荔枝、龙眼等作物为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