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横县位于广西东南部,东连贵港市,南接灵山县、浦北县,西界邕宁县,北和宾阳县接壤。县城与广西首府南宁市相距124公里,距沿海经济开发城市北海200公里。全县下辖17个镇5个乡,总面积3464.3平方公里,耕地总面积63673公顷,其中水田40700公顷,旱地22973公顷,有林面积15.25万公顷,森林覆盖率43.99%。全县总面积3464平方公里,地貌以丘陵、平原为主。横县建制于汉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有2100多年的悠久历史,全县辖17个镇5个乡,总人口108万人,有汉、壮、瑶等15个民族。横县属亚热带季风气候,日照充足,气候温暖,雨量充沛,夏长冬短,无霜期长,宜于动植物生长。横县农业以水稻、甘蔗、茉莉花、茶叶、桑、荔枝、龙眼等作物为主。